日前印发的《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目的是破除“SCI至上”、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营造高校良好的创新环境。对于高校科技工作来说,这既是积极正面的引导,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发表SCI论文是展现和交流原创性科研成果的重要渠道,也是传承知识、创新知识、培养学生综合科研能力的有力手段。在国内高校科研发展早期,鼓励发表SCI论文对于提高科研水平有积极作用,应该予以肯定。但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进入以高质量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如果还以SCI论文作为评价科研水平的唯一指标,是一种没有自信的表现,会造成目标的迷失甚至异化。
目前“SCI至上”的问题关键,在于论文数量与资源配置挂钩。因此,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破除科研评价中唯论文、“SCI至上”的核心是去功利化。破除“SCI至上”关键不仅是“破”,更是如何“立”。探索建立能够合理衡量贡献价值的学术评价指标体系,是提升学术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体现。
使用单一指标无法衡量科研和学术价值的多元性,分类评价、同行评价、代表作制度是体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三种评价原则,有利于建设破除“SCI至上”后的评价体系。重点是要正确运用SCI论文的评价机制,不能简单使用SCI论文数量、高被引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指标对院系、学科、教师进行评价,形成一味追求热门、追求高被引、追求影响因子的导向。要分不同学科、不同领域进行分类科研评价,结合代表作制度,区分论文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领域的评价使用标准,同时还要强调解决基础研究重大问题、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重大应用问题,并根据可及性、体现区分度的原则分别在职称晋升等长期评价和绩效核算等短期评价中应用。现有的专家同行评价,也应根据可跟踪、可追责的原则进行完善细化。
我们必须认识到,科技评价和学术评价系统的完善,是导向的确立和价值观的重塑,是提升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一环,将对我国科研事业和人才培养产生深远的影响。不同的高校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需求,应该对照文件精神,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结合学科发展实际,制订本校科技评价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