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生育和医疗险合并

中国社评网    发布日期:2016-4-20 10:12:40    浏览518次

人社部发〔201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二、从2016 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6年4月14日   企业社保费率下调 人社部: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首先,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第二,国务院决定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经过了科学的测算、充分的论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降费方案包括三个限制条件,是有条件的阶段性的降费,一是有条件的省份降低费率;二是降低费率的期限在暂按两年来执行;三是降低一个百分点。有条件的省份是指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的月份要高于9个月,还有一个前提是单位缴费比率在20%以上和20%的,并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份高于9个月。这些省份基金支撑能力较强,根据测算,多数省份在降低费率1个百分点后仍将保持基金当期收大于支,少数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计结余保证待遇支付。   第三,关于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1.5%,部分省份失业保险基金当期会出现收不抵支,但是都可以通过使用累计结余和省级调剂金来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评论:   政府为企业减轻负担、让职工多拿现金是好事,可落实到具体政策上可千万别让事情变得更糟糕。央视记者的说法其实不完全正确,企业确实不愿意多缴五险一金,哪一项都不愿意,但是对员工来说却并非如此。正如融360对以上六项的具体分析,五险可以酌情下调上缴比例,前提条件是不影响员工现有的保险待遇,但是公积金下调了对员工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虽然说拿到手的钱多了,实际上却是一种损失。   五险一金详解: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养老保险:   各个省市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存在差异,下面仅以北京为例:   个人和公司分别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和20%缴纳,必须缴满15年,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如果工作及参保的地方在户籍所在地,则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如果工作的地方不在户籍所在地,并且在该地缴纳10年以上养老保险,则在工作的地方领取养老金,如果在多个地方工作并且累计均不满10年,则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   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金额与四个因素有关:1、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个人工作历年来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3、缴费年限;4、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   以职工月薪10000元为例,每月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为:   个人:10000*8%=800元   公司:10000*20%=2000元   共缴:800(个人)+2000(公司)=2800元   医疗保险   各个省市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存在差异,下面仅以北京为例:   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分别为2%和10%,在北京地区上保的职工都会领到一个北京银行的存折,个人缴纳的这2%的部分可以随时取出来,如果不取就只能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以职工月薪10000元为例,每月要缴纳的失业保险为:   个人:10000*2%=200元   公司:10000*10%=1000元   共缴:200(个人)+1000(公司)=1200元   所享医疗保险:   门诊看病的保险起点为1800元,一年费用1800元以下不予报销,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不同,其中社区医院报销90%,其它医院报销70%。   住院费用报销起点为1300元,年费用超过1300元的部分且每次住院金额达到650元才能报销,根据金额和医院的不同,报销比例也有差别,在85%-97%之间。   只交医疗保险最多可报销10万元,如果再缴3元的大病统筹险,则最多可以报销30万元。   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在退休之后可以继续享受医疗报销。   失业保险   个人和公司的缴纳比例分别为0.2%和1%,农村户口无需缴纳。   以职工月薪10000元为例,每月要缴纳的失业保险为:   个人:10000*0.2%=20元   公司:10000*1%=100元   共缴:20(个人)+100(公司)=120元   领取条件:一是失业保险缴满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是公司辞退你才行,你自己离职了不算;三是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去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   领取时间: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领取9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领取12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领取15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领取16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金额:各地方的失业金的数额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 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 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 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 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 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只有公司缴纳,缴费比例为0.5%,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为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部分内容: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公司缴纳比例为0.8%,无论男女都需要缴,缴满1年即可享受生育待遇,但男女职工享受的福利有所差异。   女职工:   1、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目前不少地方出台的新计生条例中规定,予以女方不同天数的延长产假。   2、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企业继续向女职工发放工资,标准是以上年度个人工资和公司平均工资两者之间的高者计算。如果公司全体员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是8000元,你的工资是1万元,按照1万元计算;如果你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公司全体员工是1万元,仍按1万元计算。生育津贴不用缴个税。   3、生育医疗费:指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是通常设有上限,比如北京地区是1400元,超出此部分要自己承担。   男职工:   享受10天陪产假和津贴。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由个人和公司按照相同比例缴纳,个人部分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后,连同公司缴纳的一同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目前各个城市缴纳比例有所不同,以一线城市为例,北京为12%。   以北京为例,某职工月收入10000元,那么他每月的住房公积金数额是:   个人:10000*12%=1200元   公司:1200元   每月公积金总额:1200(个人)+1200(公司)=2400元   住房公积金政策近年来有所放款,其中住建部下发的相关政策(《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显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和配偶便可以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情况下,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具体可提取的额度,由各地方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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